貧窮文化 二

吳明鴻
Oct 23, 2020

--

綜論《貧窮文化》與《香吉士一家人》

Photo by freestocks on Unsplash

貧窮文化實體化的社會後果

美國在1960年代對貧窮發動戰爭,由來於政府在政策擬定上援引了Harrington的理論,而後者則立基於對Oscar Lewis貧窮文化概念的某種解讀。我們可以看到,(集體的)文化與(個體的)人格有被僵化想像的可能,造就「煽情」或者「矮化」的效果,前者後果是「可憐的窮人」,後者則是「可惡的窮人」。窮人時常在國家社會福利的討論脈絡中被再現出特定面貌:煽情的操作易擴大福利服務的範圍,政府需對窮人「施恩」、「改造」、「教化」或「道德提升」;而矮化窮人的操作(ex.懶散、今朝有酒今朝醉、不負責任、消極退縮)則會剝奪窮困者受福利照顧的權益,因為窮人的人格或貧窮的文化浪費了社會資源,這是一種有缺陷的人類,這類窮人是「不值得幫助」的窮人(當然也就會有「值得幫助的」窮人)。

再現貧窮:主體的聲音

1950、60年代,左派從資本主義剝削、階級宰制和異化勞動的觀點來認識貧窮(=無產階級),右派則在自由市場與貧富差距的背景下,在政府與學術界將貧窮社會問題化與客體化的操作下,對窮人充滿刻板印象/偏見/污名。然而兩者皆同的是,他們都不把窮人當成主體,即具自決力和多元人性表現的群體。他們都普同化也刻板地化約窮人的生活景況,將之固化與他者化。

這就是Lewis透過貧窮者都市生活的民族誌所要駁斥的再現方式。讀過《香吉士一家人》每位家庭成員所敘說豐富生命經歷、心靈轉折、情感表達、社會互動方式的人,一下子就感受到貧困者作為「有聲音、有自我、有主體身份的主體」,而且,讀者會立即從前述荒頹傾圮的貧窮想像中脫離出來,因為他看到一個個「有生活創造力,討回生活意涵」、能「在人們以為不可活的場域中築構可活的秩序(livable order)」的豐富個體,及其資源稀缺環境中血淚斑斑的奮鬥史。

平反與翻案

透過「不是…」或「不是只有…」,和「窮人也有…」的隱藏語法,Lewis要為窮人平反,或者為「窮人沒有文化」的偏見翻案。譬如,窮人生活「不是」枯燥乏味,「不是只有」暴力、苦難、受剝奪和死亡,「也有」濃密的情愫與人情。張少強(2004)則引了Henri Lefebvre的「空間使用」概念,探討香港居住於「籠屋」的窮苦人怎麼樣超出屋子本來的形式、功能和結構,進行轉向與挪用,因而能活出「家」的意味,或者是寓居於世(being-in-the-world)的存在結構。他用自己貧窮研究的田野經驗,認為Lewis是在描繪貧窮社區中「道德的力量、相互的救助、真切的社區情感、互相激發愉悅生趣的努力」,以及窮人如何建立「具備個人性、社會性及文化性的社區空間」。其實,這充其量也只是要說,貧窮中人也有「中產階級也有的」人生/社會/文化的多元、多產的豐富樣貌,當然,他們所面對的日常生存政治是更加有挑戰且需要全力對決的。

事實上,學術上這種平反或翻案,從未過時,1999年的《人行道》指出紐約第六大道在人行道上討生活的街賣者、乞討者、露宿者如何組成一個道德社群,該社群如何具有相互提攜及提供道德和合法經濟行為上指引的功能;2014年《全員在逃》告訴我們貧民窟犯罪黑人男性的愛恨情愁,他們的親情與友誼如何展現,他們的成年禮如何在獄中、審判與出獄的循環中完成……。這些著作的出版都為美國和國際社會帶來了「原來他們(這些底層族群的個體)也跟我們一樣有……」的人性迴響與恍然大悟,都有遏止他者化和妖魔化的社會想像。

受限「結構-能動」的思想框架

貧窮家庭日常生活中千絲萬縷的複雜向度 — — 政治的、經濟的、宗教的、性別的、家庭的、親密關係的……一一在書中被勾勒出,明顯是衝著當時主流的結構功能論而來的。不滿於普同化、抽象化的「文化模式」,Lewis以家庭研究為衝破理論空洞化的利器。Lewis不談典型人,而是具體人(儘管他有大量的社區統計資料做為基底)。儘管1960年代以類似小說的民族誌寫實主義形式關注窮人的日常生活已然是創舉,但六十年後的我們,自然能後見之明地看出其侷限性。

他的貢獻之一在於展現出制度如何決定個人,及在「文化的極端概念」和「人格的極端概念」之間搭起橋樑,透過現實生活的描述串起這兩端。在此,「一」與「多」、「普同」與「特殊」、「大社會」與「群體」、「結構」與「個體」的辯證仍在進行著,儘管Lewis著重「多元的、有變異力的在地文化踐行」以及「不同行動者的主體和視野」(張少強),但充其量也只能置放在「結構 — 能動」的框架下,為田野中人的經驗知識上予以定位。

該怎麼說呢?Lewis的論述顯然趕不上其書中田野報導人主體的多元性路徑,思想工具剛剛萌生,最多能以類似Boudieu關係論(relationism)式地從個體生活的社會性(ex.家庭的父權制度、政權對人民的傾軋、城市居住空間、雇傭就業議題上),或從特定社會關係得以出現所涉及的個人性談起。關於個體陷入貧困的複雜因由,關於窮困景況的不同可能性,他也沒有後來討論主體性(subjectivity)的人類學、關於生命政治(bio-politics)田野工作的思想資源,歷史地看,他還在1960年代掙扎著,抵抗著科學實證主義的浪潮與各種刻板印象操作,他堅定卻無聲地書寫著窮人的民族誌,默默地承受這個世界對其理論的誤解和誤用、反對以至於他死後的忽略。

論述貧窮與貧窮敘說的分裂

不過,Lewis「貧窮文化」之說會被誤解、忽視、否定、錯誤挪用似乎是必然的,這由來於其貧窮文化的論述與其民族誌實踐本身的不一致。《貧窮文化》、《香吉士一家人》兩本書的主體都是窮人的故事,十足意義上的故事,幾乎不帶評述、結論與分析,儘管其用心剪裁,但生命或生活敘事的開放性給出了多種詮釋的可能。我認為這些民族誌書寫才是Lewis在當代的礦脈所在,2020年的今天,它繼續給出了「我們怎麼理解(譬如)香吉士一家人」的問題,以及透過他的文本怎麼幫助我們面對「當代的貧困家庭」這個更複雜的問題。

相對於民族誌的多元、多聲、複雜、偶發性,及人道主義者凝視下的溫柔接納,「貧窮文化論」背後的文化實體論觀點依然從各方面將為貧困者的「文化」加以「定性」 — 包括生活方式、語言、社會心理、世界觀、社會行為、人格等。例如,窮人多半疏離與孤絕於主流社會,無望而被動,有敵意、易怒,早婚、犯罪率高、低成就、易感而脆弱。一種動彈不得的人生狀況與社群處境,重視當下,視野狹隘,頹廢的世代循環……諸如此類的論述(抱歉我應該更負責任的引述)。

Lewis將貧窮文化定位為一種次文化(sub-culture),它是窮人在現代國家的結構性位置中發展出來的,它作為一種防衛機制,發揮了保護、持存和調適或是反抗的功能,但當然也對其成員造成了特定社會及心理的後果。他希望對於民族特質的再現不要只將焦點放在中產階級,超過80%上的普羅大眾的文化不能被忽視。矛盾的是,「以人民為主體」和「讓人民發聲」的貢獻是清晰的,但如前所述,其加劇既有污名化效應或刻板化認識的理論效應,也一樣讓人擔心。

--

--

吳明鴻

觀測生活世界的複雜迴路,我的幸福生活與我的工作和閱讀題材與經驗形成強烈對比與反差,但這有助益。當前關注社會受苦(social suffering)研究和底層民族誌,處在衝擊與苦悶和壓力中,但時有澈悟感。悲天憫人與苦感輪著襲來,上天臨來時,惟有跪地俯首。我好像是一個容器或一塊布幕,有可能被賦予某個傷感卻尖銳的人間任務吧。